各学院、部门、学生班级: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师生亲近中华经典,提高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推进全民阅读深入开展,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厅函〔2023〕2号),经学校研究,现决定举办第五届中华经典“诵读中国”经典诵读、“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承办:周有光文学院、音乐与影视学院
二、大赛主题
书香新时代,“典”亮新征程
三、参赛对象及组别
全体在校师生,分为大学生组、教师组、留学生组
四、参赛要求
(一)“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参赛要求
1.内容要求。我国古代、近现代和当代有社会影响力和典范价值的,体现中华优秀文化的经典诗词、文章和优秀图书内容节选。当代作品应已正式出版或由主流媒体公开发布或发表。诵读文本主体前后可根据需要增加总计不超过200字的过渡语。改编、网络以及自创文本不在征集之列。
2.形式要求。参赛作品要求为2023年新录制创作的视频,高清1920*1080
横屏拍摄,格式为MP4,长度为3—6分钟,大小不超过700MB,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视频作品必须同期录音,不得后期配音。
视频开头以文字方式展示作品名称及作品作者、参赛者姓名、指导教师、组别等内容,此内容须与赛事平台填报信息一致。大赛官网提供片头模板和字幕标准(https://www.jingdiansxj.cn/news/detail/360)。填报信息时应完整填写诵读文本内容、参赛作品亮点等。
视频文字建议使用方正字库字体或其他有版权的字体,视频中不得使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肖像,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视频和音频,不得出现与诵读大赛无关的条幅、角标等。
3.其他要求。作品可借助音乐、服装、吟诵等手段融合展现诵读内容。鼓励以团队形式诵读。每人最多可参与个人和团队诵读作品各1个。每个作品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同一作品的参赛者不得同时署名该作品的指导教师。
(二)“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参赛要求
1.内容要求。讲解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内容应为列入教育部统编中小学语文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及高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的大学语文教材中的一首经典诗词作品。
参赛教师应广泛阅读相关书籍,按照课堂教学相关要求,遵循诗词教育基本规律和学术规范,录制以诗词教学为主要内容的微课视频。
参赛大学生及留学生应广泛阅读相关书籍,结合个人生活经验与感受,讲解诗词作品,并阐述诗词的意义与价值,使用多媒体及其他创新形式录制讲解视频。
2.形式要求。参赛作品要求为2023年新录制创作的视频,横屏拍摄,格式为MP4,长度为5—8分钟,清晰度不低于720P,大小不超过700MB,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参赛者须出镜。视频文字建议使用方正字库字体或其他有版权的字体,视频开头以文字方式展示作品名称及作品作者、参赛者姓名、指导教师、组别等信息,信息须正确、规范,与赛事平台填报信息一致。大赛官网提供片头模板和字幕标准(https://www.jingdiansxj.cn/news/detail/361)。
(三)提交要求
每人限报1件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同一作品的参赛者不得同时署名该作品的指导教师。作品进入评审阶段后,相关信息不得更改。
五、赛程安排
(一)初赛:即日起至5月19日
各学院自行组织初赛,按诵读和讲解两个类别分别择优推荐不少于2项参赛作品,并于5月19日前电子文档报送《第五届中华经典诵读写讲大赛常州大学校内选拔赛作品推荐汇总表》(附件1)至邮箱731744515@qq.com,纸质盖章的汇总表及视频统一交至西太湖校区立言楼341程向君老师。
(二)校赛:6月上旬
学校组织校赛进行评比,根据评比结果,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赛。
六、奖励办法
(一)诵读大赛和讲解大赛分组别评选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4项、优秀奖若干名(教师组和留学生组获奖视具体报名情况而定),面向指导老师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
(二)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为常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I级丙等赛事,获奖后将取得相应奖励。具体细则详见《常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组织管理
办法》。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切实提高站位,深刻认识本次赛事的重要意义,
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落实。
(二)宣传发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赛事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积极推荐优秀作品参与校级比赛。
(三)提供支持。各单位要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为参赛教师及学生提供场地、指导老师等条件。
八、其他说明
本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还包含“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简称书写大赛)、“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简称篆刻大赛),学校暂不统一组织,师生可按照文件(附件2)要求自行参赛。
赛事活动联系人:程向君15861166763;
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周有光文学院 音乐与影视学院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