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有关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2-23学年华罗庚学院课程的工作量认定通知如下:
一、工作量认定标准
一般课程按照2倍认定(按培养条例,无需提供材料);研究性/项目化教学改革的课程,将按照3倍认定。
二、研究性/项目化教学改革课程认定要求
请在课程教学中进行研究性/项目化教学改革的任课老师,于9月28日中午12点前提供课程研究性/项目化教学改革的相关支撑材料,学院将组织专家审核,审核后的结果将统一上报教务处。认定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 填写并提交《22-23学期华罗庚学院 申请认定课程基本信息》表格(电子版)。
2. 提交课程相关的材料1份(纸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课程前期设计、课程过程性佐证材料/项目实施过程性材料、课程效果评价(成绩评价方式)及其它材料等。
基本信息表格,以“华院-课程名称-教师姓名”命名,9月28日中午12点前发送到邮箱 hong@cczu.edu.cn,相关佐证材料请提交至逸夫楼304。
未尽事宜请联系办公室教务洪逸群,电话:86334774
华罗庚学院
2023年9月21日